關于開展寧波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官培訓工作的通知發布日期:2025-11-12 14:13瀏覽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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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價值知識產權體系,賦能區域制造業轉型升級與高質量發展,根據《寧波高新區關于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推動質量標準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甬高新市監〔2025〕5號)和《寧波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官認定暫行辦法》(甬高新市監〔2025〕29號),現決定開展寧波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官培訓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25年11月25日-26日,共2天。 二、培訓地點 寧波知識產權大廈(寧波高新區甬江大道2660號) 三、培訓內容 課程內容包括知識產權戰略、高價值專利布局挖掘與保護、專利FTO、企業在美專利申請與布局、數據知識產權應用、知識產權商業化模式解讀、海外商標布局等。 四、申報流程及要求 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推薦運營官人選,推薦運營官的企業須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在寧波高新區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建有穩定的知識產權工作隊伍并擁有獨立創新研發能力;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擁有有效發明專利10件及以上;近三年累計申請發明專利10件及以上;近三年獲得市級及以上專利獎項; 3.近三年(截至2025年10月)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記錄; 4.省級以上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其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可推薦2人,其他企業可推薦1人。 被推薦運營官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犯罪記錄; 2.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業務能力,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從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兩年以上; 4.具有專利代理師、知識產權師、法律執業資格等人員優先。 推薦企業需于2025年11月18日填寫《寧波高新區知識產權運營官推薦表》(附件),并提交相關材料至本分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有效發明專利清單(或2022年11月-2025年10月發明專利申請清單、獲得市級及以上專利獎項證明材料,三選一)、推薦人選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社保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材料可提交掃描件,在培訓首日提交紙質件。 本分局將根據企業申報情況,擇優選取40人左右參加培訓,學員按規定學完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后,認定為寧波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官。 五、其他事項 根據《寧波高新區關于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推動質量標準品牌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甬高新市監〔2025〕5號),認定為高新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官的個人,給予個人所在單位每人不高于5000元獎勵,每家單位不超過1萬元。相關獎勵資金于下年度統一申報發放。 聯系人:金老師、盛老師0574-89288993;麻老師0574-89288432;郵箱:nbgxqzscq@163.com,聯系地址:寧波市廣賢路997號北樓925室。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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