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制定《寧波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三)信息分類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信息法定公開目錄分二級類別設置,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工作信息、財政信息、行政執法5個一級類別和4個二級類別。
(四)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寧波高新區門戶網站查閱(http://www.eqiai.com.cn/col/col1229028828/index.html),也可以到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或撥打89288894查詢。
(五)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綜合科。
(二)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向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寧波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寧波高新區門戶網站上下載(http://www.eqiai.com.cn/col/col1229028828/index.html)。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寧波高新區門戶網站上直接填寫《申請表》(http://www.eqiai.com.cn/col/col1229028828/index.html),申請人填寫后提交即可。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地址:寧波市廣賢路997號寧波高新區行政大樓南樓207室,聯系電話:89288894,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地址:寧波市廣賢路997號寧波高新區行政大樓南樓207室。
申請人以方式1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工作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受理點接受核實。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四)申請辦理及期限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做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單位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單位分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依申請公開信息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六)收費情況
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單位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三、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高新區管委會紀工委投訴,電話:87906789。也可以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四、工作機構
綜合科為高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地址:寧波市廣賢路997號寧波高新區行政大樓南樓207室
郵編:315040
聯系電話:89288894
電子郵箱:nbgxqxzfwzx@sina.com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areacode=330254)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公交路線:25路 27路 35路 509路 519路 753路 754路 783路 905路 139路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